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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7年4月27日
(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三章 基础测绘
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五章 测绘资质资格
第六章 测绘成果
第七章 测量标志保护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下条新闻:2017年测绘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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